时间:2024-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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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上午,在安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同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接受大会审议。 2023年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审慎如始维护社会安定 -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依法办案,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中彰显检察担当。2023年提起公诉243案284人,批准逮捕146案201人。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依法办理景县邓某某涉恶团伙案,提起公诉7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 针对近年来重罪案件数量和占比不断下降,轻罪案件数量和占比大幅上升这一现象,充分发挥轻罪治理在现代化办案中的作用,2023年适用认罪认罚573人,适用率为93.81%。
- 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化解矛盾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国法、天理、人情,努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情,依法不起诉225案256人。
- 设立不起诉宣告室,对不起诉人公开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社会责任心,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行为,提起公诉27案43人,批准逮捕18案24人。
- 全面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其中3名顺利结束观护,7人考入大学。
- 联合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联合卫健委、教育局等八部门研究并制定《侵害未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 就校园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4案4人,全部提起诉讼,以实际行动守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和“药篮子”。
- 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餐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防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餐桌。
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 对涉及企业的盗窃、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快捕快诉。
- 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杜绝出现“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现象。
- 推动企业合规、公开听证一体贯通,《企业合规+公开听证,助力民营企业规范经营》相关做法被河北省检察院内部交流。
积极推进网络犯罪依法治理
-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六号检察建议”,2023年依法起诉网络诈骗、帮信罪、掩饰隐瞒罪46件。
- 策划拍摄反诈宣传片——《“码”上有诈》,根据真实案例解读网络诈骗手段,在河北电视台播出。
将心比心化解矛盾纠纷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所有信访案件全部达到7日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答复率“两个百分之百”,始终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
-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化解初信初访矛盾隐患》经验类做法,被市检察院采用并推广。
突出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6000元,其中救助退役军人5件5人,救助未成年人10件10人。
- 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依法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13件,为妇女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 与县法院会签《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实施办法》;与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能动履职融入社会治理 - 围绕医院安全、金融风险、个人信息、环境污染等问题,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溯源治理。
- 强化了医院安全监管,有效防范违法犯罪发生;促进了相关部门加大对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和金融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实现了以“我管”促“都管”。
- 组建信息宣传工作室,共刊登省级稿件48篇,其中河北法制报32篇,长城网16篇。
- 挑选13名优秀干警组成“宣讲团”,开展法治巡讲活动,共组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宣讲25场次,在广场、街道普法宣传20余次。
- 设立“道德法治教育基地”,助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该基地今年共有300余名青少年受到法治教育。
- 举办“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安平检察了解公益诉讼检察最新动态,被河北电视台报道。
- 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和宣传册、宣传栏等媒介,及时向人民群众传递检察工作的最新情况和成果。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依法依规做优刑事检察 -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加强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 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开拓监督与配合的新渠道,有效延伸刑事监督触角,确保案件质量。
- 持续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提质提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 - “民事刑事一体化”、“民事控申一体化”、“县、市院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受到河北省检察院程彦军专委充分肯定,相关作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 1件虚假诉讼案件和1件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分别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 办理非诉执行案件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有效提高和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 扎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把耕地流出、消防安全、河道治理等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重点,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 与深泽县、安国市、博野县检察机关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办理丝网表面处理行业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形成办理丝网表面处理行业污染环境公益诉讼合力。
擦亮“红色底色”
- 每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 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专题发言、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培训。
- 集中收看《台城1923》、打造院内“红色长廊”“检察长廊”、组织党员干警到狼牙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听党课等方式突出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 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共组织集体理论学习13次,院领导讲党课3次;深入基层调研3次,解决问题4个;组织党员建言献策14条;健全完善涉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等长效性机制8个。
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 - 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县检察院,通报2023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12条。
- 主动向社会公开办案数据,及时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
-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
- 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68件。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县委、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能力水平,全力推动安平检察工作实现新进步、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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