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中共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4-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8日,对衡水市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11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安平县检察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整改,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政治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督办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工作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真抓实改,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近三个月来,通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除领导班子长期不健全和检察干部队伍老化较严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两个问题尚在整改过程中,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创新理论不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方面还有欠缺。

1.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引领上用力不足。

问题1.在常态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制建设上有短板,三年来,组织开展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部署安排较少,2020年以来只有1次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建立了院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组中心组、院大会、部务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推进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2月19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2)结合开展的主题教育建立全院理论学习日制度,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全院理论学习时间,科学制定理论学习计划、严密组织、抓好计划落实。理论集中学习13次,学习规定书籍、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2.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创新理论不深入。

问题2.机关学习氛围不浓,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全面、联系检察工作不紧密。党组会未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研究部署,党的二十大会议召开以来,只有2次会议学习了有关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的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了《安平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了党组会传达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历次到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分别作出的批示等理论学习5次;开展传达学习最高检《行政赔偿诉讼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全省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等3次。(2)建立“每周五理论学习日”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形式等5个方面的内容,在集中学习时加强研讨交流,联系实际推动学用结合,并将干警参加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目标考核体系。(3)制定《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个人自学,目前“学习强国”注册率、使用率已达到100%,有效提升了全体干警的理论素养。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部署不够到位,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有差距。

1.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聚焦主责主业履职有弱项。

问题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在实际监督中缺乏手段,不善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1)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数据共享,内部监督线索移送,形成监督工作“一盘棋”,以检察长办公会、业务分析会、案件调度会、检察官联席会等形式,均衡“四大检察”工作推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2)坚持“周例会、月分析、季调度”制度,每周一召开例会研究业务工作,例会后由分管领导对具体工作分析部署研究对策。每月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针对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弥补弱项。每季度对各部进行调度。(3)将业务考核数据分解到具体承办检察官,对检察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与等级晋升、年终评优挂钩,奖优罚劣,解决“上热中温下凉”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4)对标先进,走出去到先进院去学习,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数据。(5)不断加大对诉讼监督的工作力度和意识,提倡检察官大胆监督的理念,刑事抗诉率、书面纠正违法采纳率、纠正漏捕漏诉率得到大幅提升,并持续发力,效果明显。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尚有不足。

问题4.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还不够实。问计于企、问需于企措施还不够有力,对于企业反映的一些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开展“送法入企”,积极帮助企业填补法律知识空白,特别是对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提出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方法,有效的帮企业避免犯罪和免受侵害。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5.司法价值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2020年以来办理污染环境的案件呈递增趋势,但未能及时制发切实可行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1)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研判会,注意办案的归纳总结,对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检察建议,通过办案强化综合履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与社会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开展法制宣传,共同合力促进社会治理。(3)2023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件,2024年1-2月份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3.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够到位。

问题6.对于司法改革后逐渐暴露出的检察官享受待遇不办案,免职的院领导不办案等问题,主动协调推进改革的担当精神不足。2022年11月之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未全面落实,存在个别员额检察官挂名办案等问题,辞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在分案上有所照顾,不分配刑事案件,也不能按照比例分案。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分案规则(试行)》精神,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比例分别为10%、30%。(2)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和《河北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的文件精神,自2022年11月以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正面清单所列案件,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负面清单为零,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3)院党组研究制定《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案件分案规则》,要求全部员额检察官均在一线办案,按照比例分配案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4.意识形态领域和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7.党组重视程度不高,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少。2020、2021年0次,2022、2023年各1次;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仍需加强,“两微一端”的影响力较弱。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把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规定纳入集体学习内容,切实提高站位意识。巡察工作结束后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2次;2024年1次。(2)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处置,并由专门人员担任网络评论员,负责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室考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2次,全面提高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能力。(3)运用公众号、网站、微博加大对荣誉表彰、先进典型事迹宣传18次;组织举办检察开放日1次被河北电视台报道;策划拍摄反诈宣传片《“码”上有诈》1件在河北电视台播出,及时向人民群众传递检察工作的最新情况和成果,给予正面引导,掌控检察舆论主动权。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8.抓保密工作的力度不够,保密制度的落实不够规范,涉密文件缺少标识,归档不及时。2020年文件档案未归档,2021年上半年收发文登记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保密工作领导。购置了保密档案柜4个,为杜绝泄密风险,由正式在编人员承担保密工作,及时调整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常态化开展泄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树牢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规范管理涉密工作,纠正并织牢保密防护网。(2)整理修订保密工作制度。对现有的保密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审查,针对发现的不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订和补充,完善了涉密文件的管理流程。制定了《涉密文件管理工作制度》,邀请了县保密相关部门有经验的同志到我院对涉密文件管理人员作了专业辅导,对各涉密文件进行了整理装订,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涉密工作奠定了基础。制定了严格的涉密文件归档制度,要求所有涉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并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统一存档,定期检查,确保文件归档及时准确。(3)加强涉密人员管理。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要求各部门务必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对所有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对关键涉密岗位进行了专项培训,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4)加强保密学习教育。组织全院观看保密教育纪录片5次,以生动的案例加强了干警的保密意识。开展了保密知识竞赛2次,激发干警学习保密知识的积极性,同时检验学习效果。不定期向全院发出工作提示提醒10余次,提醒干警注意保密事项,防患于未然。(5)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元旦、春节等敏感节点,组织日常保密监督检察共3次,发现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问题2次,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三)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司法为民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1.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还不够深入。

问题9.通过办案促进社会治理的理念树立不牢,提出建设性意见较少。2022年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2023年1至8月份未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1)注重个案总结,对有代表性的案件,要加强挖掘、注重提炼,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促进社会治理。(2)加强类案监督,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研判会,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检察建议,通过办案强化综合履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3)深入研究和分析各类案件,对重点案件认真剖析,同时,利用数据类比,对类案进行特点研究,2023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件,2024年1-2月份,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有效的推动了社会治理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10.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有差距,预防域内危险驾驶案件频发的举措不多。2022年虽然拍摄了危险驾驶警款题材的微视频《红线》,但醉驾案件仍高发不下。

整改落实情况:(1)利用“两会”召开的时机,向代表委员进行宣传,通过代表委员将醉驾的危害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2)利用法治副校长,联合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向孩子讲授醉驾的危害,让孩子去影响家长。(3)通过新修订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实施,与公安、法院共同学习,同堂培训,依法做到了预防与惩治相结合,危险驾驶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大幅减少。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11.法治进校园效果不理想,未检案件呈上升趋势。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法治宣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3年9月份集中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活动,我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各中小学校通过讲“法治课”、“护苗”主题班会、参观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等形式,讲解网络安全、预防性侵害、拒绝校园暴力等相关知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院联合教育局开展主题为“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提高了同学们法治思维和用法能力。寒假前夕,我们开展了节前教育,到中小学、幼儿园讲授法治课,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们在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本着从快从严的办案理念,充分考虑案件情节,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本着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3)全面综合履职,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保护。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心理救助,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培训机构未对教师进行入职查询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履职,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2.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

问题12.群众满意度仍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继续强化司法为民,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1)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严格履行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结合省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监督行动。(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加大对涉黑恶案件、严重暴力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网络诈骗案件的打击力度。利用好刑事和解、简易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做好被害人的工作,争取社会的认同和支持。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带头办理难案积案,扎实推进矛盾化解。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让受害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司法的温度。(3)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抓队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提升检察为民的一项具体实践活动,对群众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尽最大努力解决。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工作管理,加强办文办会办事管理,提升干警业务工作能力、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宣传调研写作能力。求极致,争一流。(4)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大对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工作成效、队伍形象等的宣传力度,加大典型案事例的培树和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13.在“办事程序或办事流程”方面,不满意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023年底同步开展了全省三级院提升律师阅卷服务专项活动,在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切实优化检察诉讼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检律关系方面有了很大提升。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发布律师阅卷服务提升专项活动新闻和互联网阅卷指引视频;案管工作人员现场为律师详细讲解互联网阅卷的操作流程,并走访了司法行政机关和规模较大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并与律师代表座谈,详细介绍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三种方式的应用场景以及操作流程,以便为律师阅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三是对外地律师阅卷,我们也是耐心讲解,建议其申请互联网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2024年以来,共受理律师现场阅卷20件,互联网阅卷4件。(2)信访事项7日答复落实到位。对来信来访,控申部门干警认真办理并落实7日答复制度,做到件件有回复。在做好“件件回复”的同时,控申部门把握清理积案、源头预防两个关键点,积极做好案件的办理等相关工作,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14.落实司法救助不精准,搞平均主义。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按照《河北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上门救助,认真实地审查,详细了解当事人家庭困境,因事制宜,区别对待,确保司法救助精准。(2)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属于救急情状的、需要大额救助资金等情形的,主动提请上级院联动救助。努力推动司法救助的精准化,确保司法救助的公平、公开、公正。2024年1月,我院救助了一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根据情况确定了合理的救助金额。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15.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宣传力度不够。2020年、2021年热线接访均为零。

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高效的综合检察服务,树立良好的控申为民服务形象,提高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2)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检察环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力解决人民群众与检察职能密切相关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问题导向,用心用情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体现在检察接待实务中。(3)积极探索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平台的服务功能。要实现实体大厅“面对面”和网络平台“键对键”优势互补,使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为群众提供更多服务选择,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四)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向纵深发展不够。

1.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问题16.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较少。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经常,日常谈心谈话开展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院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研究部署,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2)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全体干警大会、三会一课等时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3)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在任前、重要节假日前、敏感时期前、重要事项前、苗头性问题等情形时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开展谈心。(4)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领导班子之间、班子和中层之间、中层和干警之间每月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17.党组成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多是党组成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要求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在工作、办案、生活等方面面面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叫响看我的,跟我上。(2)院党组成员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要求,严要求、作表率。(3)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办理了邓某某、孟某某为首的恶势力案件。(4)院领导带头投身“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每周五带领志愿服务队到包联街区进行创城活动。(5)2023年冬与2024年春,本地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暴雪天地,院党组成员带领全院干警清理机关积雪和街区积雪,发挥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问题18.2021年教育整顿期间24人漏报漏填“三个规定”事项报告,占半数以上,截止到巡察时仍存在零填报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1)将“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纳入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引导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干预个案,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2)院领导对标分管工作,及时进行案件梳理,对“零报告”部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记录报告全面、及时、准确,2023年底检察官无零填报人员。(3)利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组织干警对司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进行如实登记,坚决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2024年1月至2月,共填报20件。(4)组织全院干警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落实在具体工作中。(5)检务督察定期开展“三个规定”填报专项督查,将“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纳入干警全年绩效考核,确保相关情况及时准确填报,对发现的漏报、不如实填报人员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2.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足。

问题19.政治监督不够细化,日常监督不深入。2020年至2023年8月,纪检监察组共列席党组会6次,参与“三重一大”及其他重要议题决策次数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1)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2)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单位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等重要会议,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3)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检察院干警大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五)财务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洁风险隐患

1.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20.日常财务管理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了公车用油的财务报销制度,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自2022年开始落实“一车一卡”制度,所有车辆在中石油、中石化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一档”管理,目前已不存在未附原始明细问题。会计凭证中除预充值的相关凭证外,逐月向中石化打印每车每卡的加油明细归档备查。(2)完善公车维修财务报销制度。2022年8月车辆维修明细已由经办人提供并附入财务凭证账簿。车辆维修发票应注明车辆维修具体项目。(3)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反馈意见以来,财务部门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等业务培训4次,提升财务专业技能,规范财务档案的装订与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六)党组领导班子执行制度不严格,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21.存在超5万元的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转的具体内容以及决策过程进行规范。将需党组会研究的大额支出的金额由原来的5万元调整为2万元。(2)2020年支付的办公耗材是全年各部门小额申请年终汇总结账,并非一次性支付采购计划,所以没有附会议纪要。自2021年以后为更加规范报销流程手续,将总金额超5万元的支出需要附会议纪要,现在已不存在此类问题。(3)大力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尤其紧盯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转,经手人要把好第一道关口,领导审批要把好中间关口,财务部门要把好最后一道关口。涉及2万元以上大额支出,未附党组会议纪录的一律不予办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问题22.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对上年度查摆出的问题整改不全面。2021年度查摆出的6方面问题,只提出2方面整改措施,且直接引用上年度的整改方案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了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并结合开展的主题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制定学习篇目清单,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做到了有计划、有制度、有记录、有资料。(2)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会前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间开展互相批评的方法步骤进行。下大力气抓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抓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3.领导班子长期不健全。

问题23.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队伍上有差距,政治部主任自2017年至今一直空缺;2021年因领导干部交流,三名副检察长免职。现任党组仅2名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1)我院与县组织部沟通,已将我院中层全部备案。(2)我院已将班子配备问题报备市院,并及时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尽快配齐领导班子。

完成情况:整改过程中。

4.检察干部队伍老化较严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问题24.在职16名员额检察官平均年龄51岁;检察官助理4人,平均年龄39岁,自2015年至今有8年未进行公务员招录。干部选任方面培养力度不大,自2016年司法改革以来,未提拔使用过干部。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渠道不畅。

整改落实情况:(1)2023年混编混岗问题已解决,当前我院编制空缺8人,已上报2024年四级联考招录计划,招录5名公务员,2025年会继续进行公务员招录,逐步充实检察队伍后备力量。(2)针对人员老化的问题,立足现实,充分调动老干警工作积极性,在乡村振兴工作、案件办理工作中发挥发挥老干警的经验优势,开展传帮带,帮助新干警快速成长。(3)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立足自身实际充分挖掘潜力,培养优秀干部,同时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学习把握,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在政策范围内畅通晋升渠道。

完成情况:整改过程中。

(七)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引导干部主动履职尽责用力不够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问题25.实际工作中有时以会议落实上级部署、以下发通知代替抓落实。在走访人大代表、包联企业等具体工作中,有蜻蜓点水、浮于表面走过场的现象。有的干警厉行节俭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存在文件单面打印浪费纸张,存在长明灯、长流水、空调开得温度过低、下班不关电脑、不关闭空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围绕“以办案论英雄、以实绩论英雄”提高办公办文办事工作质效,解散造成工作复杂化的微信群11个。(2)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办案数据,及时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通报2023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12条;开展提升律师阅卷服务专项活动,制定《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提升律师阅卷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提升律师阅卷便利度。(3)制定《安平县检察院行为规范文明公约》,发起《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厉行节约、拒绝浪费倡议书》;在单位内张贴勤俭节约海报4栏;出台完善《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对办公区域水、电等节约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中。

2.抓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不足,有的干警思想认识有偏差。

问题26.在抓作风建设的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的功夫不够,干警违纪情况时有发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违反会风会纪问题;日常上班存在迟到和下班不打卡现象;有的会议纪要中题目时间与内容时间不一致;中心组学习材料存在文字错乱问题;未检案卷存在封印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理论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6次;明确将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列入党组会传达学习的重要内容4次;组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2次。(2)不断强化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更换数据准确的考勤设备,制定了《安平县人民检察院考勤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会风会纪的意见》,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值班值守、参会情况等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3)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学习,有效提高了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行文制度,对逐级审核和办公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文头、文号、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落款等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用制度进行行文管理提供了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中。

(八)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工作有薄弱环节。

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需强化。

问题27.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2020年研究党建工作3次, 2021年2次,2022年至今0次。2021年底党支部书记交流外出任职后,支部书记空缺一年多的时间,严重影响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谈心谈话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党组对党建业务以及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2023年12月、2024年2月党组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2)针对2021年党支部书记交流外出任职后,支部书记空缺的问题,经了解当时正值疫情期间,不允许大规模集会,且规范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确实做到真谈话、谈真话,如实做好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中。

2.谋化推进党的建设尚需加强。

问题2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支部换届材料缺失,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虚化。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党支部换届材料缺失,经调查核实,换届程序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上报时未上报具体材料,现已整改完毕。(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并张贴上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3)谋化党支部工作细严实,切实根据单位实际,制订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要点,增强可操作性,避免虚大空。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中。

3.抓基层打基础尚需进一步提促。

问题29.“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存在记录不完整,内容缺失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院党组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工作的领导和督导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支部工作汇报,2023年12月份,2024年1月份分别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2)压实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制定年度“三会一课”开展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3)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组织原则性。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为党务工作者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4)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和理论学习。把“三会一课”活动与主题党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精品工程,推动“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精品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中。

问题30.部分退休老党员缴纳党费不够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要求全体党员主动缴纳党费,不得拖延。(2)平时加强与退休老党员的沟通,增强老党员的集体荣誉感,将党中央的最新政策向老党员进行传达,向老党员传递党中央的温暖。(3)针对干警退休等时机,开展荣退仪式,增加干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2023年12月份举办了第一次干部荣退仪式。(4)针对部分老党员腿脚不方便,操作手机有障碍的实际,通过亲人代为转交等方式解决退休老党员缴纳党费不及时的问题,现全体党员均按时正常缴纳党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中。

(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未能持续用力,整改彻底。

问题31.安平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次纳入市委巡察范围,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安平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安平县检察院党组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报告,超出规定时间13天。上轮市检察院巡察反馈问题共12个,全部整改到位。但此次巡察发现检察院党组存在边改边犯,改了还犯的问题,诸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做的不严不细、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1)对照市委提级巡察反馈的边改边犯、改了再犯的问题,诸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做得不严不细、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立清单,逐项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定期开展“回头看”。(2)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对照巡察反馈的边改边犯,改了再犯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从思想上找问题根源,从工作上找问题原因,从整改实效上找问题症结,深入研究整改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巩固巡察成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中。

三、立足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改,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党组和相关责任部(室)都能对号入座、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进行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第七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院党组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续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8-7524939电子邮箱apxjianchayuan@163.com。

中共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4月19日


检察长信箱
新浪微博
安平检察微博
安平检察微博
安平检察微信
安平检察微信
【视频】“成功”之路
【视频】“成功”之路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平县新盈东街330号 电话:0318-7524939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