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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丨诵读宪法,“声”入人心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家宪法日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名是非也。

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障人民利益、根本利益的实现。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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