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索海朋伙同村委会主任李拴林、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索银来等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7.9401万元予以私分。2016年7月26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索海朋、索银来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拴林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